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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联手应气变:行动指南与未来展望
深度解析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激发全球行动,共创绿色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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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强调国际合作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性
面临的挑战与障碍
分析国际合作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障碍和挑战
国际气候协议的演变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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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科学证据逐渐累积,国际社会开始意识到气候变化的严重性及其对全球生态、经济和社会系统的潜在威胁。这一认识促使国际社会逐步采取行动,通过一系列的气候协议来应对气候变化。本章将追溯国际气候协议的起源和发展,探讨这些协议如何随着科学认知的深化和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而演变。

早期气候变化的国际关注

联合国框架下的初步行动

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的关注始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成立。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这是首次在全球范围内讨论环境问题的国际会议。虽然气候变化并未成为此次会议的核心议题,但会议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为后续的气候行动奠定了基础。

1988年,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负责评估气候变化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信息。IPCC的成立标志着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其定期发布的评估报告成为后续气候谈判的重要科学基础。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诞生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获得通过。这是首个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公约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即发达国家应率先采取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这一原则成为后续气候协议的核心基石。

关键气候协议的推进与深化

《京都议定书》的实施与挑战

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与会各方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该议定书为38个工业发达国家规定了具体的减排目标,即在2008年至2012年间,这些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议定书还建立了排放权交易、联合履行和清洁发展机制(CDM)三种灵活机制,以促进减排目标的实现。

然而,《京都议定书》的实施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在2001年宣布退出议定书,理由是议定书对美国经济构成不公平负担。这一举动对全球气候治理产生了重大冲击,但也促使国际社会更加关注气候协议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后京都时代的谈判与进展

2007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上,与会各方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为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协议设定了谈判议程。路线图强调加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实施,并启动了两个工作组的谈判:一个负责制定减缓气候变化的长期目标,另一个则关注适应气候变化和提供资金支持的问题。

2012年,在卡塔尔多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八次缔约方大会上,与会各方通过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修正案,为部分发达国家设定了新的减排目标。同时,大会也开启了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ADP)的谈判,旨在制定一个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即后来的《巴黎协定》。

《巴黎协定》的核心内容与影响

2015年,在法国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一次缔约方大会上,《巴黎协定》获得通过。该协定确立了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C至2°C之内的长期目标,并呼吁各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国家自主贡献(NDCs)以实现这一目标。协定还强调了气候适应、资金流动、技术开发和转让以及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巴黎协定》的通过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与之前的协议相比,《巴黎协定》更加注重各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减排目标,体现了灵活性和包容性。同时,协定也强调了全球气候行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动力。

随着《巴黎协定》的实施和各国自主贡献的不断更新,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然而,挑战依然存在,包括如何确保各国履行承诺、如何公平有效地分配气候资金和技术支持等。未来,国际社会需要继续加强合作与创新,共同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迈向更加高效和可持续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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